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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雁小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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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

这么小就成了孤儿———不该想这些,我容易自艾自怜。

他看见了我,向我走过来,“你怎么不上场玩,”我微笑着看着他,他跟在我身后,双手依然插在裤子荷包里,摇摇头。我注意到往来许多孩子在看他,“和同学们都混熟了没,”他却看着我,“他们说你很漂亮,”“我?”哪个女人被人赞美不高兴的,我好笑地睁大了眼:咱这一身黑色警服,简单挽起的发,不施任何粉黛的脸,能被小孩子们这样夸奖,也算虚荣咯,“那是咱家血统好,今天我们去外面吃,”我朝他皱皱鼻头。他点点头。几时我要真有这么大个儿子跟在身边,那才真虚荣了咧。我喜欢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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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多拉”其实是间很时髦的欧式小饭馆儿,可它所在的地界儿却很臆怪:一个三合院儿,破旧的大木门,通常只开大门上的那个小门供人出入。院落分上下两层,精雕细刻的门窗花样,大方红砂石铺地,院子沿儿是用青条石码的,很古朴。如此一个清雅的外部环境,可你走进去看————呵呵,让你吃一惊:红色的墙壁,黄色的沙发,争奇斗艳的热带花卉,各种颜色的流苏、靠垫、墙上五彩斑斓的油画,可以说,你能想象出的最艳丽、最鲜亮的颜色这里都有了。

是的,我喜欢这里,不是因为吃,是它的色彩。

“橙色,”我拿着他们今天的点菜单看着上面的封面色,笑了,“我本来今天也编了只橙色绒球,”“峥嵘岁月下的曼妙血迹,”男孩儿低声说,淡淡微笑着,我一下子睁大了眼,“枷叶,你也看过《嘉卡》?”

兴奋啊,我从小痴迷Almodoro的电影就是从《嘉卡》开始的,里面画面或朦胧,或艳丽,或深邃的橙色,养眼极了。呵呵,我很小就对色彩非常敏感。

“看过一点儿,英国人很欣赏Almodoro,我们在艺术课上看过他一些片子,”“《回归》?《高跟鞋》?还有还有,《对她说》,都看过?”我兴奋地象个孩子,抓住他的手,眼睛蹭亮,“哪看过那么多,都是片段——”男孩儿被我莫名激动的情绪搞的有些不知所措,涩涩地只皱眉头。我还抓着他的手,突然呵呵笑起来,满足地弯开唇,松开手,窝进沙发看着对面的男孩,“真好,终于找到个知己了,”多少年了,没有人和我一样喜欢Almodoro,他们都说太花哨。

“我也没看多少,”男孩儿还在澄清。这时候的他,清亮的眼睛里没有了那份冷漠与戒备,这才是个17岁的孩子不是吗?心情又亮了些,豪爽地把菜单按在他面前,“想吃什么只管点,我们是知己,”男孩儿蹙着眉头,又象不好意思地垂下眼。

奇妙地,此时,我对这个男孩儿心中涌起强烈的亲切感:我们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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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也许对色彩的敏感这是我们家族的遗传。枷叶对色彩的了解也很有意思,“蓝色在西方国家往往代表着隐秘的激情,它就象一个事物的两极,既纯净,象水,象天空,又充满了压制的欲望。红,是那种咬牙切齿的直白,是最浅层的表达,真正内心深处的挣扎,应该还是最深邃的蓝,边缘的颜色,”男孩儿淡淡地说,透着一股纤细忧郁的情绪,“那你喜欢蓝色?”我撑着脑袋咬着吸管问他,他摇摇头,手里优雅地切着牛排,“红色,事情还是坦荡些好,”我满意地看着他,这个孩子越来越对胃口了,“我喜欢绿色,”我拿起刀叉愉悦地也开始切牛排,他连口味都和我很接近,能接受芥末牛排。刚才我推荐他吃时,他没有象其他人那样马上拒绝。油炸的香味在面前隐约可闻,他切下一块儿,嚼了一口,“很香,”可还话还没说完,眼泪就流了下来,“哈,过瘾,”他那样子可爱极了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,可又想吃———很多和我一块儿来的朋友我都推荐过这里的芥末牛排,包括飞杨,没一个感兴趣的,我却喜欢这独特的滋味,当略带咸味的眼泪从脸上流下来的瞬间,仿佛有种大哭一场的快感,爽!

“它不象蓝色的大海和天空遥不可及,也不象跳动的火焰淋漓的鲜血触目惊心,绿色是最平凡的一种颜色,意味着随处可见和生生不息,”我呛地梭梭神,却还要坚持说完,男孩儿看着我微笑,“Almodoro喜欢用绿色来暗喻社会边缘人在阳光下努力汲取芬芳,他也许想说,在这个疯狂而混乱的世界,其实每个人都只是为了活着,更精彩的活着,”我望着他,弯起唇,然后,垂下眼:这孩子说到我心坎里去了,是啊,更精彩的活着,我喜欢绿色,我欣赏Almodoro,正因为如此,我总想,绿色就是生机,死,往往并不意味着结束,和春风吹又生的野草一样,故事才刚刚开始,某些生命死去,某些生命活着。

崇枷叶,也许,这是上天赐给我的另一叶鲜活的灵魂。抬眼看向娴静吃着牛排的男孩儿,我幸福地弯开唇。

这顿晚餐吃的很愉快,他话不多,却能看出这个孩子很有思想,而且,纤细敏感。浅笑,低首,眉宇间隐含的机灵、淡定,都有挥之不去的贵族之气。看来这个孩子从小受到非常好非常好的教育。

“你上次一眼就看出我受的枪伤,而且包扎的动作那么熟练,你也喜欢玩枪?”我问他。男孩儿手插在荷包里走在我身边,却明显皱了下眉,没做声,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么问很唐突,他是什么家世?崇家的孩子怎么可能没学过自我保护?枪,是他们防身的,不是玩儿的。我有些尴尬地轻轻呼了口气,眼睛小心翼翼地向他望去,却,余光———我愣了下,好象后面有个人跟着我们。我明明看见一道身影望见我回头闪到那个院落后,“怎么了,”男孩儿疑惑地望着我眯着眼严肃的盯着黑暗处,手还拉着他的胳膊,我盯着那个院落看了会儿,又看了看男孩儿,摇摇头,“没事儿,”拉着他胳膊的手没有松开,再没有说话直往前走。其间,我几次无意回头,都没有什么可疑之处,难道,刚才是我眼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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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枷叶,”男孩儿进屋前,我在门前叫住他。他疑惑的望着我,我看着他会儿,微笑,还是没有说出口,“早点休息吧,明天我开车送你去上学,”他点点头,关上门。

门外,我吐了口气:我本想嘱咐他要小心。不管刚才我是否眼花,也不管如果后面真有人跟着那是什么目的,我都要保护好这个孩子。他的家世太复杂。

转身,我正准备回房——“唐小庭,你在罗马都干了些什么?!”

突然,书房里传出一道怒不可竭的声音,紧接着,书房的门打开,一个人从里面走出来,是唐小庭,他站在门口低着头,可能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,抬起了头,逆着光,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,只见他望着我会儿,然后,转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。我走过去,书房的门虚掩着,我推开门———晕黄的灯疏放着孱弱的光线,唐步庭疲倦地支着额头坐在书桌旁的沙发上,“庭叔,”我轻轻唤了声,他缓缓睁开眼,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那样的眼睛,那样疲惫,那样伤感————“庭叔,”走过去,我蜷缩在他的腿旁,脸庞轻轻摩挲着他的膝盖。他这样,让我很难过。

是的,我永远是他的小女孩儿。他养育了我十多年,再任性,再想独立,情感上,我始终依赖着他。每个人,不管他的外在表现有多么坚强,内心深处一定都有最后那层壁垒,这个男人就是我的那层壁垒。他能让我浮躁的心踏实。

我知道,这个男人是多少人的梦想,他的成就,他的教养,他一切美丽智慧的外在,可我看到的只是无比脆弱的内心和,对我丰厚的宠爱。

30岁过后的男人,往往没有了以前的激情。他们变得稳重、波澜不兴,也许这就是“成熟”。但是,在他们“成熟”的背后有一种淡淡的冷漠,不知他们打定主意是要抛弃这个世界,还是抛弃自己的一部分。你说不出他们具体为什么而伤痛,但你能肯定地知道他们被很深很重地挫伤过。时间在30岁后的男人那里表现得象个魔术师,转眼之间就判若两人。

或许年轻时的唐步庭曾经有多么意气风发,可是,我成年后的记忆里,他一直是淡淡忧郁着,我看得懂他。

树欲静而风不止。“梦想与光荣”,说浅了,是男人在世界上证明自己的功名利禄,说深了,是生命对自己的要求。可,回到小桥流水平常人家,那并不能求得安宁。

“庭叔,你曾经告诉我,碰到难事儿时,可以用抛硬币来解决,”我微笑着抬起头,望着他,希望抹去他倦伤的情绪,“雁子,”他抚上我的脸庞,拇指摩挲着我的唇,摇摇头,“那是游戏,当命运需要以抛硬币来决定时——”他突然淡淡笑开,俯身抱起我,唇抵住我的额角,“也许,那句话说的对,上帝会把我们身边最好的东西拿走,以提醒我们得到的太多,是要学会放弃,要放弃一些——-”喃喃着的,是一个男人全部的心绪,却,不透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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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飞杨,还是你们舒服,以后就尽等着坐办公室吧,”“哪儿舒服,现在还不是每天外面跑,”“那不就一年。听说市局的待遇好的不得了,啧,看咱们雁子才去多长时间,养得多水灵,”“哧,她呀,”飞杨无聊地瞟我一眼,摇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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